蚌埠市财政局 蚌埠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蚌埠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蚌财金〔2021〕82号
各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有关保险机构: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皖财金〔2021〕85号)精神,经与市农业农村局会商,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蚌埠市财政局 蚌埠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2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关于印发《蚌埠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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